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双公示动态 盐政执法 党群活动 盐的知识 产品展示 分局动态 廉政文化 行业动态 |
政务公开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平财贸〔2017〕4号)精神,现将市盐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如下: 一、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是市政府的直属盐业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对全市盐业生产、运销、市场管理及盐政执法统一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对全市盐化工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盐业产供销关系,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盐业产销计划,负责安排和编制全市盐产品的生产、调运、销售等计划。 2、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按照盐行业的发展政策,提出全市盐行业的工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负责对全市盐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审核把关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为全市盐行业的布局、规划、立项、设计、技术引进和管理等进行组织、协调和服务。 3、负责对全市制盐工业企业的生产、质量、节能、降耗、劳动安全等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4、负责全市的盐政执法工作,加强全市盐业市场的稽查管理,对违反《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盐业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5、负责组织和管理我市盐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对盐田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6、负责全市制盐(包括液体盐)和盐化工以及各种盐制品(包括以氯化纳为主要成份的盐制品)项目的立项、审查和报批工作。 7、负责食盐加碘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碘盐生产,保证碘盐质量,并组织市场供应,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8、加强盐行业的调查研究、市场预测、汇集整理、分析行业信息,做好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适时发布行业信息和经济信息。 9、根据授权,对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实施监督。 10、指导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改革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11、指导企业劳动、工资改革,研究拟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12、完成省盐务管理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管理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省盐务管理局及其他领导机构交办的事宜。 (二)机构设置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为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盐政管理科、行业管理科、目标管理科、运销科、老干部科、局直党委、纪检监察室11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45名。 二、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年收入总计634,5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总计334,50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支出334,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300,000元。 三、 三公经费等情况细化说明 2016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0元。全年无因公出国(镜)人次。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2016年收入决算表.xls 3、2016年支出决算表.xls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
|